合同模板
【渝】视通娱乐系统项目合同
【渝】销售订单
【渝】S106-视通娱乐系统项目合同
天音云通文档库
-
+
首页
【渝】S106-视通娱乐系统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项 目 合 同 项目名称: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年 月 智慧数字娱乐系统项目合同 需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约定的设备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及服务) 1、具体明细见附件一、产品明细。 2、安装调试:乙方根据为甲方所做出的智慧数字娱乐系统设计方案仅对甲方的智慧数字娱乐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不含灯光、音响、功放、麦克风等其他设备,效果的调试)。 3、技术培训: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智慧数字娱乐系统的使用方法、管理、维护,进行一次性培训。除系统更新培训之外,超过免费质保期之后的其他培训需按照500元/人/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如需要乙方安排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培训的,技术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4、服务: (1)产品服务:天音·视通VOD智慧数字娱乐播放机一年免费质保,系统其他设备免费一年质保,质保期满后,双方另行签订质保协议,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有偿保修服务(相关配件及人工费按照厂家指导价格)。 (2)质量承诺:乙方承诺为甲方所提供的硬件各项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硬件设备原厂设定的技术标准;软件产品为已经注册登记并受法律保护的商业软件,它的适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甲方无权对该硬件及软件进行修改、分解、反汇编和反编辑。 (3)系统维护:乙方对甲方的智慧数字娱乐系统进行一年内免费的线上系统维护,质保期内乙方需配合甲方网络管理员对系统的常规保养,免费升级系统运行软件。数字娱乐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做出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视具体情况或受甲方要求及时赶到现场,72小时响应并提出解决办法,免收技术人员服务费,但技术人员因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4)以下情形是不属于一年免费质保范围的: A、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战争、雷击等)所引起的设备损坏或故障的; B、人为引起设备损坏或故障的; C、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对设备进行更改、编译、维修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故障的; D、非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受潮,静电,短路,老化等。 二、交付和风险划分条款: 1、交货地点: ;运输费用由 承担。 2、交货时间: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施工进度等原因造成乙方交货时间变动的,甲方应至少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乙方,并把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时间做相应调整,否则乙方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甲方应当清点货物后接收,货物接收之后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损坏、受潮等. 三、支付条款 1、项目合同总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2、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3、工程因甲方要求做出改变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不危害双方及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下,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和效果的前提下,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所作出的改变,额外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商定,此费用和应付货款一并转向乙方账户。 4、此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不含税金以及总包单位的管理费和配合费。 5、未经乙方颁发授权委托书的个人或者公司均不能代表乙方。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付款之前应当先审定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合同价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不得向个人交付现金或汇入其他账号(包括同户名下的其他账号),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需自行承担。 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设备交接查检: 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所约定设备清单进行设备查检,若没有异议,甲方在乙方提供的《设备收货清单》中填写日期、签字或者盖章,甲方拒绝检查或者拒绝签字又不能提出正当理由的,视为设备查验合格。 2、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附件文件中所列明的设备明细和甲方交接,若有调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修改附件文件。 五、关于退换货 1、本合同硬件设备如出现局部质量瑕疵导致设备无法使用的,合同生效15日内由乙方负责更换新品,更换新品后仍无法正常合理使用,甲方可以要求对该硬件退货。 2、合同生效15日后至合同期满一年,由乙方负责维修以保证设备能正常使用,但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害除外(例如自然灾害,雷击,电路问题,人为摔伤、破损)。合同期满一年后,设备维修甲方需支付维修费用。 3、非因硬件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期甲方指定专人给予配合,参加乙方提供的现场专业培训,并且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前甲方应当将安全隐患或者施工风险如实全面的告知乙方。 2、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施工时,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甲方对场地的管理制度,甲方不得强令要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制度,高空作业、带电作业,应积极合理的避免安全隐患。 3、甲方应对乙方的调试工作尽可能的提供便利及帮助,确保调试工作按时顺利完工。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按时付款,乙方应按本合同提供正常的维护工作,若甲方无法按约定履行相关的付款义务的,则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维护和保修服务。 5、甲方应指派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按照乙方的要求或者设备使用说明对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乙方有义务协助和指导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管理和维护。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设备安装所需的开孔、开槽及强电电源、插板等装修配合部分由甲方负责完成。 7、乙方所提供的灯光控制器及解码器等需强电的接入工作由甲方负责安排完成。 8、非由乙方安装所需要的其他工程或者装修的施工均由甲方完成。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从本合同规定的付款之日起,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但未付款总额的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系统设备运行并回收整个设备,同时乙方也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维护和保修服务,因回收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因暂停维护和保修服务、关闭系统、收回设备等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2、乙方足额收到甲方付款后,未能按时提供货物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规定的提供设备交接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按日向甲方承担已付款总额的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定解除条件单方解除本合同即视为违约。 若甲方违约,按照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违约,按照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付清全部款项时,乙方保留设备的所有权。甲方任何一笔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的,乙方均有权停止系统运行并收回设备. 八、维护和保修服务程序 1、维护和保修服务程序的发起条件: A、系统、设备在维护和保修期内。 B、系统、设备在维护的范围内。 C、系统、设备未经过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拆卸、维护或者维修的。 D、甲方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的。 2、维护和保修服务实施步骤: A、甲方先向乙方申报障碍。 B、非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卸维修设备。 C、乙方赶到现场进行维护或者维修。 D、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开出工作联系单。 九、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按期付款且催款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加密等方式限制甲方对已交付设备的使用,直至收回已安装的全部设备并停止相关的维护和保修服务。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造成该设备的损害应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为甲方安装的系统投入运营(包含试营业)15日后,如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工程验收通过。 3、甲方若自行对系统、设备进行维护或者变更,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提供的维护和保修服务。因此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负责。双方重新建立维护和保修服务的必须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4、因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和保修等,乙方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一、免责条款: 1、若发生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2、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在途设备损坏或者丢失的,不视为乙方未能按时交接货物,乙方应当及时、迅速的做出补救措施。 3、本协议价格为设备硬件不含税价格,后期服务费用是指必要的人工成本费用和系统软件升级维护的费用。 4、乙方所售的所有设备及软件不涉及甲方所使用权利人的歌曲,甲方如需使用权利人的歌曲应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并交纳版权使用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向所有的卡拉 OK场所收取版权使用费。如因甲方没有向权利人支付著作权费用而导致乙方、天音视通(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赔偿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 5、若乙方所售的设备及软件中带有供测试的少量歌曲,则甲方应自行就采购系统设备测试后予以全部删除;若甲方未予删除且未经测试歌曲的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该测试歌曲,构成侵犯歌曲著作权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乙方及视通、视通关联公司无关。如乙方及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甲方须赔偿乙方及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 6、音集协授权了部分设备供应商复制歌曲,若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时需要获得音集协授权的歌曲,则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向已获得音集协授权的设备供应商申请提供仅包含音集协授权设备供应商复制的歌曲,甲方不得自行复制或向第三方提供已获得音集协授权的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歌曲。 7、甲方已确认乙方所提供的歌曲全部属于音集协授权设备供应商复制的歌曲,如设备中出现音集协授权设备供应商复制之外的歌曲,则为甲方自行增加,甲方应就其自行增加歌曲向相关权利人支付使用费,并自行承担因甲方自行增加歌曲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8、乙方、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对甲方自行增加的歌曲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自行增加的歌曲内容导致乙方、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被诉,甲方同意被追加为被告直接参与诉讼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若因第三方或法院不愿追加甲方为被告从而使得乙方、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导致乙方、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全部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视通或视通关联公司的直接损失,以及为此而支付给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诉讼费、行政或司法处罚、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 9、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系统、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无法达到本产品应有的效果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甲方若对线路进行改造或者进行再装修的,需提前跟乙方进行书面沟通,若因甲方单方面进行改造而造成系统、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无法达到产品应有效果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乙方在产品维护和保修服务期内应承担相应的维护和保修义务,但甲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系统、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在72小时内予以处理的乙方不应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系统、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乙方对于产品在非维护和保修服务期内,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3、非由乙方生产、安装、制造、维护的设备,乙方不承担该产品的任何责任。 十二、附则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填写日期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所约定的条款不能手写,若出现手写视同无效合同,无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财务对接人: 财务对接人: 财务对接电话: 财务对接电话: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产品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 2 应收总金额(小写): ¥ 优惠金额: ¥ 实收总金额(小写): ¥ 实收总金额(大写): 收货信息: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 收款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公司地址: 备注: 货运方式: 自提 物流 附件二:收货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台 2 台 3 台 以下空白 收货人(签字): 收货时间: 年 月 日
admin
2025年3月31日 15:03
转发文档
收藏文档
上一篇
下一篇
手机扫码
复制链接
手机扫一扫转发分享
复制链接
Markdown文件
PDF文档
PDF文档(打印)
分享
链接
类型
密码
更新密码